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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外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外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更正。
一、项目编号:ZY20200178QT-HY-C(JTIC〔2020〕012号)
二、招标项目: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外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规定,本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1、原采购文件第六章中,(实质性要求)三、项目要求更正为: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架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承诺函。
☆(5)能够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信息安全;提供承诺函。
☆(6)近2年内有连续从事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交强险报表及偿付能力报告审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近3年内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8)近3年内未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提供承诺函。
☆(9)近3年内不存在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0)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其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注: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条件等事项参照《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7月7日 ;
3、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7月9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年7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老师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399号;
电 话:028-8658713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邮 编:610071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50033转2013
传 真:028-87050233
电子邮件:s.c.z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