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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发雇主责任险附加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责任保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银保监会财险部《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险部函(2020)34号)精神,公司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开发了附加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责任保险。
  附加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责任保险须附加于含雇主责任的主险合同上,保险期间与主险保持一致,其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被保险人的员工在从事本保单明细表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死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主险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
  该产品的条款内容可在公司官网上的产品信息披露中查询。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