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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保险———防范风险于未然

   

保险———防范风险于未然

发布时间:2011-07-12内容来源:《成都商报》

      就财产保险而言,虽然《保险法》在第二条便定义了保险是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但相信任何投保人真正希望的是这些“可能发生的事故”永远都不要发生———即使得不到保险金赔偿,即使这份保险显得“白买了”。
      保险条款、免赔额怎样设定?保费交多少关系到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成本,而如何让“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发生几率或者永远都不要发生,才应该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考虑的最关键问题。但真正要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保险公司对经营短期效益和长期稳定的权衡,对事前风险防范的认识高度,对防灾防损费用和人力的投入等都是现实障碍。
      正因如此,锦泰保险自成立之始即实行“两核前置”、“运营集中”等先进管理模式,把“防范风险于未然”作为经营之本,不盲目追逐短期经营规模的膨胀,力求扎实稳健,以风险管理专业人力配置和工作流程的规范来保证防灾防损服务的执行。
      对每一单最基本的承保业务,锦泰保险的防灾防损服务至少包含三个方面:一是承保前,完成拟投保财产的风险查勘和评估,并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深入交流,提出锦泰保险对标的风险情况的认识和考虑;二是承保过程中,根据灾害季节、财产性质等情况通过现场调查,针对性的进行风险评估,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切实可行的防灾防损建议;三是灾害事故发生后,通过对事故的处理和案情分析,总结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这一系列工作都由锦泰保险专业的风险控制工程师和外部专家团队合力完成。
      作为一家总部设立在四川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锦泰保险“防范风险于未然”的工作已经启动。在近期刚完成的汛前全面风险排查工作中,锦泰保险为大多数客户安全度汛提供了专门而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目前夏季防雷电和木质结构建筑物(财产)防火风险检查和改善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锦泰保险期待为您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
      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